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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分娩镇痛的禁忌

实施分娩镇痛的禁忌:
1病人拒绝或不能合作
2.颅内压高的孕妇
3.产前出血或患有血液系统疾病的孕妇
4.产妇低血压或低血容量
5.穿刺区有感染灶
6.孕妇畸形或患有神经系统疾病者
7.胎儿宫内窘迫
8.缺乏专业训练的麻醉医师
 

分娩镇痛需注意的问题:
1.把握实施无痛分娩的时机
2.严格控制药量,阻滞平面不应高于T8
3.遇到宫缩减弱者,应及时应用缩宫素
4.积极对症处理椎管内阻滞本身的并发症
5.密切观察,必要时实行剖宫产

[2008-08-18][关闭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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